通辽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倾力开展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2019年4月26日是第十九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继续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环境,通辽市司法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19年律师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内司电传30号)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创新举措主动出击,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的长效机制,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产品,满足市场主体、营商工作专业法律需求,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营商环境质量和成效。
一、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氛围。紧扣企业法律需求,牵头组织各普法责任单位,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主题宣讲会、多媒体宣传、街头宣传、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及电视采访等形式广泛动员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人员提供多种多样的法律服务,本次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在4月23日——4月26日期间,共计出动宣传人员200余人次,发放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册和宣传彩页10000余份,普法环保购物袋1000个,现场解答法律咨询700人次。
二、优化提升专项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服务”活动,掌握企业法律需求状况,制定企业法律服务方案。截止目前,全市各律师服务团队共调研企业87家,发放企业法律服务联系卡1757张,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702人次,核心合同审查修正184件,法治体检238次,进行非诉讼法律服务414件,仲裁业务41件,代理诉讼154件,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2151万元。有效营造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2018年通辽市哲里木公证处接受律师委托,协助内蒙古罕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维权“罕山”商标,企业取得公证书后,通过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了维权,取得很好的震慑效果,侵权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全力完善法律顾问全覆盖。各盟市认真贯彻落实司法厅部署要求,通过建立联系点、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了全区1680个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真正实现了与律师沟通零距离,法律服务无死角的良好社会效果。2018年5月8日,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诉奈曼旗龙泉酒业有限公司和通辽市科尔沁区红胜大街小蚂蚁便利店,案由是知识产权纠纷。由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奈曼旗龙泉酒业有限公司赔付原告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侵权损失及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费用共计6万元。二、被告奈曼旗龙泉酒业有限公司不得再生产销售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产品,达成调解协议之日起7日内下架销售的产品,被告奈曼旗龙泉酒业有限公司如果不按约定下架,原告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保留诉权。三、原告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通辽市科尔沁区红升小区小蚂蚁便利店的起诉。
通过开展以知识产权法为核心、以“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群众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要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将知识产权融入人民群众生活中去、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去,坚持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三位一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