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严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问题
“经核查,你单位钟某某、陈某某2016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仍发放其2016年度绩效奖金,建议立即整改,并对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情况3个工作日内函告我委。”
3月1日,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委向区林业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当天,该区共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23份。
根据建议书,八步区林业局进一步自查自纠,自查出黄某某、黄某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仍发放年度绩效奖金等问题。目前,该局已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中央纪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知》以来,八步区纪委监委及时反应、迅速行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打白条”等问题。
部门“联”起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涉及的组织部、人社局、绩效办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看案卷材料情况,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送达、宣布;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查处分决定是否存入人事档案、年度考核等次是否恰当、处分影响期内是否违规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等;绩效办、人社部门查看是否按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问题“改”起来。对存在问题的,统一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让涉及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点线面结合,深入整改,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片。
截至目前,八步区纪委监委发现存在处分决定执行问题案件63件,累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1份、监察建议书11份,已整改问题53个,追回违规发放奖金188376.2元。(八步区纪委监委廖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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